4月15日上午,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水利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工作。
矫勇强调,要充分认识减少水利资质资格认定并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重大意义,减少资质资格认定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是深化水利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行业组织服务大局参与改革的大好机会和重要机遇。
矫勇指出,行业组织有序承接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重要,时间紧迫,牵涉面广,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取消和承接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司局(单位)和行业组织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步骤,明确进度安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通力协作,有序衔接。二是要区分工作重点,分类推进落实。针对水利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的不同情况,改革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类别事项的工作重点,分类部署,分类推进,分类落实,对已取消的重点是有序衔接尽快完成过渡,对拟取消的重点是提前谋划,充分准备,做好预案,行业组织要提前介入。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兼顾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既要积极主动,也要稳扎稳打,成熟一步实施一步,保证及时放、放到位、接得住、接得好。
矫勇要求,要创新方式,强化监管,切实处理好“管”和“放”的关系。一是管理方式要创新,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用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代替取消事项的审批条件,用标准化管理代替取消事项的审批管理,用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审批,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加快配套改革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二是后续监管要到位,在积极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加强调控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确保在取消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的同时,相应的业务工作水平和质量不降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三是监督检查要有效,有关司局(单位)和行业组织要逐一对照工作要求,搞好自查自纠,接受外部监督,牵头单位要跟踪检查有关工作,了解行业组织有序承接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四是自律管理要强化,行业组织要健全自律管理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切实做好自律管理,确保承接后相关工作标准不降低、管理不放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组织的技术权威性和社会认知度。
部有关司局(单位)以及有关行业组织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人事司介绍了水利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布置了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水利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与会人员就人事司起草的《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水利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
(转载自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