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09:55:39
今年以来,水利部先后派出两批34个稽察组,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度水利投资过亿元的68个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稽察,现场稽察了130个项目。对于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陈雷部长要求专题研究、逐项分析、责令严肃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6月6日,水利部召开部分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整改工作座谈会,矫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主持会议。会上,安监司通报了稽察情况,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和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针对稽察发现的问题作了发言,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
矫勇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从主观上深刻分析稽查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特别要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力度等3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落实稽察整改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稽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要将发现的严重问题通报省政府,请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深查,加大惩处力度。其次,省、市、县都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水利建设工作方案,要明确各级的职责定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水利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实施的具体责任。三是落实责任体系,进一步将水利建设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四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从管理制度、责任体系、监管手段等各个环节上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补齐体制机制上的漏洞。五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作用,强化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建设的体制机制。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局负责人,水利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转载自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