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及企业的客观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党的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公司各单位,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都要成立党支部。在企业机构发生变化时,要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
二、党委要发挥政治保证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干部及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3、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对生产经营、资产变化、重大投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支持监事会工作。组织完善纪检、工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内部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
5、支持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的方针。
6、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四有”员工队伍。
8、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他们开展工作。
三、基层党支部的主要作用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议。
2、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群众,保证本单位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
5、严格组织生活,维护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
6、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
应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符合精干、高效、协调的要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设立一个统一的党的工作部门。依据公司规模和党员人数情况,配合专职党务干部,内部实行组织、宣传、办公、纪检等工作分工,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相适应。选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管理人员编制,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五、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1、 党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和落实责任。党组织的第一职责是管好党。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
2、 把党的建设与行政工作同步运行。